□维权平台
1999年,陈女士以50多万的价格,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得广州某著名品牌小区的一套新房,2000年收楼之时,陈女士已付完所有款项。付清款项即办证。正当陈女士高高兴兴收楼入伙,等待办理房产证时,却收到发展商送来的“补交款”通知书。通知书上称,由于陈女士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有误差,多出0.8平方米,因此要求陈女士补交面积误差款之后,才给办房产证。
陈女士不付,要求重新测绘,因为同样户型面积的三楼面积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三楼的业主不补钱,自己却要补钱,陈女士不服,要求自己花钱,请来测绘处的工作人员再一次进行测绘,这次测绘的结果与发展商出示的测绘结果有小小的不同,即原测绘房屋面积为62.9792平方米,后来复测结果为62.7220平方米,而陈女士与发展商的合同约定为面积误差是1%则不计价,如此一算,合同书上的面积与发展商测试的面积相比,误差达到1.11%,但如果按陈女士后来复查的面积与合同书上的面积相比,则误差在1%以内,这样,按合同规定,陈女士就不用再补交3000多元的面积误差费了。
对此,发展商给陈女士的发函称,实际面积比购房面积增加面积不超过购房面积5%,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上述房价款按实际面积予以调整,增加面积超过购房面积5%以上的部分,业主无条件拥有所有权,因此,为免延误房产证的办理工作,要求陈女士到销售中心补交面积差价,再办相关手续。
对此,陈女士不服,拿着复测的面积标准,坚持不交“差价”。为争一口气,陈女士开始了上访的慢慢过程,两年来,陈女士多次到房管局、消费者协会、省市信访办、给省委领导写信等各种能够维权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发展商方面,无论你怎样上访、投诉还是在网上发贴,总之不交那3000元,你的购房合同就放在我这里,你什么时候交了这3000元钱,我就什么时候给你去办证,反正我这里也有房管局的测绘标准。
因此,双方各执测绘所的“尚方宝剑”,互不相让。哪么,同一个测绘所的结果,为什么会前后不一样呢?
据介绍,发展商交楼时所测绘的标准,是按同一户型进行抽查测绘。而测绘所的答复是,根据复查的结果,由于业主所属标准层住宅在施工过程中有所偏误和外墙体厚薄不一等原因,致使在测绘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误差,但这种误差在国家规定的限差范围内,因此维持原有的测验结果。也就是说陈女士与发展商两方所持的测绘,都是有效的,也都是合法的。这样一来,虽然这六年来,陈女士就自己的问题到处奔波,到处投诉,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陈女士的房地产合同,就这样一直压在发展商的办公室里,至今没有送到房管局去办理产权确认。
记者手记
拿到产权证再说
陈女士是不幸的,因为她的问题处于是非的“中介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发展商的实力还是可以的。大家都知道近年来有一些地产商,经受不住市场的考验而纷纷退出市场,留下大片的“问题楼”,还有的将业主房抵押给银行,明明是真金白银自己购的房,结果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被发展商抵押给银行贷款,结果被扫地出门的事也不鲜见——因此,面对陈女士一脸的无奈,笔者只好奉劝陈女士放弃维权,交齐3000元,先把房产证拿到手方为上策,只有将自己的产权证拿到手,才不会被日后发展商的起起落落所套牢,否则你将会与发展商共担“风险”,因此相比之下,3000元事小,50万的房子确权事大。纵然发展商有千错万错,还是办证事大,先把证拿在手里,只要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只要你有证据,只要你有时间和耐心,你仍然可以讨回公道。
